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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吉大法律非全博士,要提交省内律所合作证明!外地附跨省办案记录更显实力!

发布时间:2025-09-04 09:58:20

来源: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

“省内律所合作证明”具体要怎么准备?

这里的“合作”形式很灵活,不一定是全职任职,常见的合作方式都算,比如你在企业法务岗,和吉林省内的律所合作过“企业合同审查项目”;或是在政府法务部门,委托省内律所处理过“行政复议案件”;甚至是作为独立法律从业者,和省内律所联合代理过民事案件,这些都符合要求。

证明材料得正规,要么是律所出具的“合作确认函”,要么是合作项目的委托协议复印件,上面必须盖有律所公章,还要写清楚这几点关键信息——合作的具体内容(比如“2023年3月-9月,合作处理XX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代理”)、你的角色(比如“负责案件证据梳理、法律文书起草”)、合作时长,光口头说有合作可不算数,得有书面证明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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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地考生的“跨省办案记录”为啥更显实力?

外地考生(非吉林省内工作生活的考生)要是能附上跨省办案记录,比如你在山东工作,曾代理过“山东某企业与吉林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”,或是参与过“北京律所与吉林律所联合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”,这类经历能体现两个优势,一是你有跨区域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,熟悉不同省份的司法实践差别(比如各地法院对同类案件的裁判倾向);

二是能证明你有对接吉林地区法律实务的经验,读博后要是研究“区域法律适用差别”这类课题,有更直接的实务基础。

办案记录准备时,要附上案件的关键法律文书复印件(比如立案通知书、判决书节选,隐去涉密信息),标注清楚“跨省元素”(比如“原告住所地山东,被告住所地吉林,管辖法院为吉林某中院”)和你的参与角色,这样评审老师能一眼看到你的实务亮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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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有考生会问,“没和省内律所合作过,现在准备还来得及吗?”其实只要抓紧,还是有机会的。

比如你可以联系吉林省内的律所,说明申请博士的需求,尝试短期合作——比如参与律所的“企业合规调研项目”“典型案例整理工作”,哪怕合作1-2个月,只要能拿到正规合作证明就行;要是之前有过短暂合作但没留证明,也可以找当时对接的律所,补开合作确认函。

外地考生要是没有跨省办案记录,也可以梳理之前的工作,看看有没有“涉及吉林地区法律事务”的经历(比如给吉林企业提供过法律咨询),整理成书面材料,同样能体现对接能力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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