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全博士录取类别怎么选?定向就业到底意味着什么
发布时间:2026-02-09 10:17:10
来源: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
有关于博士来讲,其实也是有分定向和非定向两种模式的,总是有报考者不是很清楚该怎么选,也对于所谓的定向的含义不是很清楚,为此小编将深入来进行一下说明!

就结论来看的话,其实非全博在原则上是只能选择定向的模式的,这是多所院校的简章明确要求的,所以说非全的模式正常是不存在非定向的这种模式的,这也是更加适配在职人士边工作边学习的培养定位的!
到底定向就业指的是什么?让小编来进行分析的话,简单来讲各位可以理解为,就是入学前必须和招生院校、定向就业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,约定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工作。学习期间,个人的人事档案、户口、工资关系等全部保留在定向单位,不转入学校。
整个的毕业去向是锁定下的状态的,并不能去参与全国的就业计划的,所以定向就业的非全博士毕业生,学校不发放就业报到证,不纳入国家统一的毕业生就业计划,毕业后必须严格履行协议,返回定向单位服务。这和全日制非定向博士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的模式完全不同。

那么这个定向单位是可以随意选择的吗?肯定也是多数报考者的疑问了,当然是不能的了,也是要满足院校的要求的!
就院校的要求来讲,多数的定向单位必须是考生当前所在的工作单位,且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定向培养证明。部分院校还要求定向单位与考生所学专业相关,比如工程类非全博士要求定向单位为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。
就录取的类别这一部分,小编在重点强调一下,就是一旦选择了之后是无法去进行更改的,也就是说整个的报考时选择的就业类别即为最终录取类别,入学后不能从定向转为非定向。这就要求考生在报名前必须和单位沟通到位,确认单位愿意支持定向培养,避免录取后因单位态度变化陷入被动。

这种模式是否有要自己承担的风险呢?也是存在的!
定向是需要签署协议的,而协议当中则是会明确服务期限、违约条款,若毕业后不回定向单位,或服务期内离职,需退还学校和单位提供的培养费用、补贴,还可能要支付高额违约金。更严重的是,违约记录可能影响档案转移,耽误后续就业。
小编想告知各位的是,签署协议之前,务必确认协议中的服务年限、费用承担、违约金标准等核心条款;明确学习期间单位是否同意灵活安排时间,是否支持论文研究和实践;核实院校对定向单位的具体要求,避免因单位资质问题影响录取。